多年前年幼无知的我,写过一篇蛮横泼辣的文,叫嚣要忽略感情先后次序,只重视谁是最爱才算人道。说穿了,就是给自己及同党找个堂皇的借口,以便‘一不小心’插足别人家庭时,不受道义和良心的苛责。
理由都是现成的,顾得了头脸就别想羞处。如果再懂点哲学皮毛,还能用三段论把原本委琐的偷情,推理成人世间最醇美最动人的爱情。如今谁还计较做第几者?只想把自己的座位往前换一换,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还是一对一才来得自然。纵然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多出的那一个,想到还有几十年岁月可停留,就削尖了脑袋也要变成第二者。
我年轻时蔑视伦常俗理,叛逆得紧,只可惜当年没有合适的主儿让我偷。人家的丈夫都被人家看得紧紧,我又因着读过些书而虚荣,总以为倘使碰不上许文强那样的男人,偷也无趣。有几个已婚男人曾经很靠近,确实也有过眉来眼去,幸好我认识的男人都比我怯懦,最终也只是几个秋波流转,很快那点心动加中意,就泯灭在彼此的克制中。
结婚后,我发现自己的男人也成了别个小女眼里的文强。这是天底下最大的误会,可要让我说服小女女,伊一定当我故意中伤和策反,不然我干吗先嫁给伊的文哥?唉,怎么说呢,结婚时都蒙着眼,结婚后都睁眼装瞎。叫丈夫的这个男人什么样,只有我自己知道。伊只看见他穿腭鱼T恤,用方格手帕还裤缝笔直,伊哪里瞧得见他回家后的懒汉嘴脸,伊更望不见他还没进门就关手机的鬼鬼祟祟。
男人是自己选的,倘是能坚持一天我们就容忍他一天。没办法,结婚时都老大不小,都快快地迎来性活动的副产品孩子……为了不给这社会增加一个问题儿童、不增加一对忧心忡忡的的白发爷娘,已婚已育的半老女人,只好咬牙维持家庭,只好打一场索然无味的婚姻保卫战——你当我们稀罕大尾巴的中山狼啊?!
被迫上前线,被迫装悍妇。若依着我等,就选择买一送一:只要谁明白地跟我提出把老公让她,我真就快麻利儿地让贤给她,连孩子带那些看够用旧的家什,还有那个一向自私矫情的爷们,都给伊送去。
我的解放就这么简单,指日可待又海角天涯。只是现在的MM不同于10年前打光棍的我,伊的爱情只包括存款和男人,别的一概没兴趣——那怎么成呢?你见哪个大鳄收购破产企业时,不是连资产带负债一起包办呢?所以,我和你文哥只好继续一起睡来一起吃,顺便等待下一个大气的东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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