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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万恶的凶手讨回血债(一) 回复  
帅哥
灿昱老爸老妈
向万恶的凶手敖力讨还血债

尊敬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尊敬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我叫陆建国,52岁,是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的一位民警。妻子伍淑珍,50岁,是岳阳市云溪区一中的教师。2004年11月2日,我夫妻唯一的爱女陆灿昱(女,25岁,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外语教师)被万恶的凶手敖力残忍杀害,至今已有2个月又15天。这些天来,我们一直处在极度的悲痛中,精神已到崩溃的边缘。我们一直在关注着案件的进展,对杀人凶手敖力咬牙切齿,深恶痛绝,即使抽他的筋,剐他的皮,也不解我们心头之恨。更可恶的是凶残狡猾的杀人凶手敖力,借投案之名,又在案发现场为两人死无对证而编造谎言,企图减轻罪责、逃避法律严惩。由此,我们更是忍无可忍,我们一定要向凶手敖力讨还血债,一定要告慰陆灿昱的在天之灵!这是我们夫妻的唯一请求,请检察官和法官用法律严惩凶手。
  一、凶手敖力杀害、强奸老师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我们通过了解证实,凶手敖力(男,21岁,常德安乡县人,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2004届法律系毕业生)对2004年11月2日残忍杀害陆灿昱的主要罪行供认不讳。从他供述的犯罪事实和现场勘察情况看,凶手敖力犯下的是主观恶意杀人、强奸手段极其残忍的不可饶恕的罪行!
  1、凶手敖力的杀人主观动机非常清楚,行为十分直接。(1)、2004年11月2日中午,凶手敖力将他的英语老师陆灿昱骗至涉外学院附近租住仅两天的一间民房内实施杀人,应该说是有预谋的,一旦占有或威逼不成就实施报复,杀人强奸。(2)、凶手敖力因他单相思情绪恶性膨胀,见占有、威逼不能达到目的的时候,就原形毕露,“对陆产生报复杀害之意”,举刀行凶。(3)、凶手敖力他主观杀人目标直接。他发疯似的“用右手用力地掐住陆的脖子,左手持水果刀朝陆的头部、颈部狂乱猛刺”13刀(人体要害致命处,头顶6刀 颈部7刀),主观目标十分清楚,就是要迅速剥夺陆灿昱的生命,置人于死地。
  2、凶手敖力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灭绝人性的凶手敖力在陆灿昱完全丧失反抗能力后,仍不放过她,“竟对奄奄一息的陆实施了强奸”。之后还唯恐陆灿昱未死,又用被子捂住将灿昱活活窒息死亡。以上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岳公刑诉字(2004)第1108号)起诉意见书》和该分局《长公法鉴岳字(2004)第061号法医学鉴定书》结论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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