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主页 发新留言 首页:登陆:注册:精华:排行  
讨论区方式查看 界面风格:  

实在令人气愤至极 回复  
美眉
怀念
案件还没有结果,而且作为重刑犯的凶手居然能通过律师从狱中带信出来威胁、侮辱受害人及其同事,这简直是不可思议,是对法律的严重亵渎!真不明白,对于这样一个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的在押犯人来说,难道其往来信件是不受任何限制,不受审查的吗?并且这些信件又是谁协助寄出的呢?且不论案件的是非曲直,我们就是站在最基本的人性和同情心的角度上看,难道协助寄信的人也丧失了吗?难道你没有亲人、爱人、儿女或兄弟姐妹吗?这简直让任何一个有良心和正义感的人都气愤难忍!!难道做这些事的人不知道做亏心事太多要遭老天报应的吗?当心!!!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5-07-24 12:11:10 ] 编辑 管理 IP:☆保密☆
来源:☆保密☆ 返上
共有回复 0 个,共 1 留言首页 前一页 下一页[1]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邮箱 | 吉首大学 | 中国同学录
 版本:Ver5.1
156.25 罗江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