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灿昱小驹父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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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没有错,邪恶太可恶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各位朋友: 去年11月2日,我们深爱的女儿陆灿昱被凶手敖力残忍杀害,至今已有8个半月。258天来,我们的心天天在滴血,一直承受着巨大悲痛的煎熬。正当我们及社会各界人士焦急盼望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强奸罪的敖力终审判处他死刑的时候,我们却在6月23日收到凶手敖力非法寄来的一封信。敖力冒用我们女儿的名义侵犯我们女儿的名誉权,再次对我们女儿的在天之灵进行荼毒,对我们做父母的进行侮辱和伤害。同时,我们女儿生前同事、涉外经济学院的一名女教师,也收到凶手敖力非法寄去的一封信。敖力在信中对我们女儿进行侮辱,对收信人进行威胁、干扰等(二封信都已呈送省高院)。再次说明邪恶的猖獗,证实凶手敖力其残忍、自私、狡诈、疯狂的丑恶本性。我们对此感到极为气愤,对敖力十恶不赦的犯罪予以坚决声讨和严厉谴责! 一、敖力犯罪的残忍性令人发指 1.凶手敖力于2004年10月29日(隔实施犯罪仅四天),在“中国同学录5460”上三处留言:“明天我即将离开我自己的身体,灵魂开始接受死神的召唤……”此留言就是敖力预谋并决心实施暴力犯罪的铁证(已呈交法院),完全与敖力11月2日残忍杀人、强奸犯罪事实相吻合。 2.敖力于去年11月2日,在他临时租用的出租房内用预先购买的白钢柄水果刀(18厘米长),主观非常直接地对我们女儿要害部位共刺13刀(喉部7刀,头部6刀),在我们女儿奄奄一息时,还丧心病狂地对她实施了强奸。之后,敖力还唯恐我们女儿不死,对她的头部采取捂被子的手段,促使其加速死亡(敖力供述与现场勘察记录一致)。 3.敖力在实施故意杀人、强奸犯罪后还在杀人现场写了一个多小时的日记,并不慌不忙地换下血衣、血鞋,擦净血迹后离开现场(敖力供述与现场勘察一致)。 以上事实证据足以证明敖力灭绝人性、丧心病狂的程度令人发指,敖力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下的是十恶不赦的死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13日一审判决予以认定)。 二.敖力犯罪的极度自私性令人震惊 1.凶手敖力性格自卑、孤僻、偏激,占有欲及虚荣心极强(有他老师、同学以及出租房东证实),当他陷入单相思不能自拔时,就只顾自己的欲望和感受而丧失人性,撕破伪装而暴露出他的真面目,完全是敖力犯罪极度自私性的真实反映(有敖力2004年10月29日三处预谋犯罪留言为证)。 2.敖力实施犯罪前,为平衡自己心理,他自欺欺人、想入非非,自认为他的想法和要求,都应得到别人的理解和满足,不能拒绝和反抗。否则,就剌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就要报复”,“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有凶手敖力作案动机的供述以及凶手敖力在3月4日法庭上所谓‘激情杀人’的表述为证)。 3、敖力在实施犯罪后没有对自己的罪恶进行忏悔,而是因畏惧“死神的召唤”选择了保命投案,并不顾一切地推卸自己的罪责,同时还幻想别人都应该宽恕他的罪行(有敖力多次非法写信的信件为证)。事实充分证明敖力犯罪极具自私性的程度令人震惊! 三、敖力犯罪的狡诈性令人恶心 1.凶手敖力犯罪时年仅22虚岁,却极具伪装性。表面上他沉默寡言,文弱瘦矮,内心骨子里却城府极深,算计性极强,平时又极少向外人吐露自己的心思,以至他所有的老师、同学(包括朋友和出租房房东)对他的犯罪迹象毫无察觉,直到他“10。29”预谋杀人留言的证据被发现后,才知道他犯罪是有预谋的。 2.敖力是一个学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实施残忍犯罪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钻法律空子,利用投案保命。他还隐瞒预谋杀人留言等重要犯罪事实, 并在法庭上翻供,企图否认强奸犯罪(后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 3、敖力明知我们女儿有感情笃深并即将结婚的未婚夫(其他学生也都知道),可他却在开始的供述中说他不知道我们女儿有未婚夫,在后来的供述中又觉得不妥,不得已又改口承认他知道我们女儿有未婚夫(有许多人可证实)。敖力还利用被害人己死无对证,把他个人的单相思编造成与我们女儿所谓谈恋爱二年多的谎言,后他又在3月4日的法庭上改口说他是2004年2月开始与我们女儿恋爱,可同时又向法庭提交了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伪证(已向省高院提供),结果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敖力费尽心机、胡缠蛮缠,企图达到混淆是非、掩人耳目,逃避严惩的目的,其犯罪狡诈性令人恶心! 四.敖力犯罪的疯狂性令人愤恨 1.凶手敖力实施故意杀人、强奸犯罪,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犯罪已到灭绝人性、穷凶极恶之疯狂程度,任何善良的人都是无法接受和容忍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巳依据铁的事实证据一审判处敖力死刑)! 2.敖力明知我们女儿人品及气质的优秀,更知我们女儿是一个善待每个学生并深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却起歹毒之心,丧心病狂地对自己的老师举起屠刀狠下毒手而不发抖。之后,他还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并达到保命的目的,竟睁着眼睛说瞎话,恬不知耻地编造他与我们女儿恋爱二年多的谎言,多次卑鄙地侮辱我们女儿的人格和尊严(有大量事实和证据证实我们女儿的清纯)。 3.敖力是学法律的大学生,可他一再知法犯法,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地进行继续犯罪。敖力编造谎言、干扰司法办案,其目的就是骗取司法办案人员的信任和同情,企图逃避法律的严惩;敖力钻法律空子利用投案保命,在法庭上否认强奸犯罪,并把犯罪责任尽量推给无任何过错的受害人,其目的是推卸罪责;敖力明知自己是重刑犯,仍胆大妄为地违反监规和有关法律规定,非法通过律师向外传递信件,要求别人为他作伪证,并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他再次不顾一切地非法写信对他人进行威胁、挑拨和侮辱,并冒用被害人的名义写信,侵犯我们女儿的名誉权,荼毒我们女儿的在天之灵,以及对我们进行挑衅性的刺激和侮辱性的伤害(已将证据呈交省高院)。这些事实证明敖力冒天下大不韪,疯狂继续犯罪己达到难以置信的程度。敖力犯罪用心之恶毒,手段之卑鄙,情节之恶劣,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和容忍的! 善良没有错,邪恶太可恶!现敖力拒不悔罪,疯狂践踏法律,公然向正义进行挑衅,我们作为受害人陆灿昱的父母和陆灿昱未婚夫张小驹的父母,对邪恶已是恨之入骨,对敖力已是咬牙切齿,一切有正义感的人都是义愤填膺,怒不可遏!敖力可恶,天理难容,和谐社会必须铲除邪恶和弘扬正气!在此,我们再次恳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触犯死罪的敖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正法纲,以平民愤!同时呼请社会各界人士和一切有正义感的人们,共同为惩恶扬善作出自己不懈的努力!神州有青天,我们盼望的时刻一定会早日来到! 被害人陆灿昱父母: 陆建国 伍淑珍 灿昱未婚夫张小驹父母:张觉悟 龚年春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此留言被 灿昱小驹父母 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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