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主页 发新留言 首页:登陆:注册:精华:排行  
讨论区方式查看 界面风格:  

锁定 路过天使的坟墓 回复  
帅哥
过路的人
不杀恶魔,情理不容,法理不容,天理不容!!!!!
每一个稍有人性的人,都应该手持利刃,为蒙冤惨死的女孩讨这沉重的血债!!!!!
恶魔一日不死,我们一日不罢休!!!!!!
虽杀他不足以平民愤!!!万剐之刑地狱犹存!!!!!
如此恶魔!!!!杀万次不能解心头之恨!!!!!!!!!!!!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5-07-15 18:21:57 ] 编辑 管理 IP:☆保密☆
来源:☆保密☆ 返上
共有回复 0 个,共 1 留言首页 前一页 下一页[1]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邮箱 | 吉首大学 | 中国同学录
 版本:Ver5.1
187.50 罗江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