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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些事的几点想法 回复  
帅哥
这次得匿名
思路有点乱,已经深夜2:30了,突然想发表一点意见。

不知道现在的门户网站都是怎么想的,非要把案件报道得香艳刺激才肯罢休,为

了拉人气不顾受害者家人、朋友的想法,把事情叙述得过于细致,仿佛在抢色情

网站的生意一样--原谅我这么讲,我与受害者、被告人没有任何关系,在BAIDU

搜了一下“相信只有人世间真挚的爱情才会使面目狰狞的死神面孔变得像天使般

温柔无比,月中芳华,散落月下”只是觉得这段写得挺有意境,另外也是被“门

户色情站”勾引得来了兴致,想寻深入了解一下“事件”--再次请求原谅我的

无耻,我只是不想说谎话而已,面对一个死者,我说谎会脸红。

不过我相信,留言者不一定都和我的想法一样,中间有多少谎话是不得而知的了

,但我信除了一些或假腥腥或幼稚的把受害者比喻成“angle”(央格鲁人)时,

他们受媒体、受常理的影响过多了些。理智地看待问题是每个人都必须学会的,

我认为有必要给学校中的准孩子们讲一点看问题的标准。

当然,我不准备在此假腥腥地向什么“天下所有教师致敬”,“公检法、国地税

、人民教师、黑社会”这句话我早已深有感触,同是混口饭吃的人,每个人的谋

生方法不同,只是她选择了事业,而我选择了机关而已。所以,在潜意识里,我

没有对这个职业的尊敬之意(原谅我的直率,我不是指对人,也没有职业偏见)

,大脑中所谓“正义的天平”上也不会过于偏向于受害者。

OK,开始我的话题:

1、关于凶犯,死刑结果大家无需耽心
理智地看待结果,“杀人者偿命”,无论是什么理由,无论如何编造谎言掩盖事

实,杀人犯都很难逃死亡的命运。其一他属于预谋犯罪,无法为他“意外伤害”

找理由开脱,第二他属于故意杀人,这两个关键因素是判他死刑的关键点,就算

没有强奸(或侮辱尸体)的事实也难活命。更何况情节非常严重。所以家属不必

为罪犯的借口过于耽心,那些借口都是将死者强烈的求生欲的产物,按道理应该

是他的借口越多,你们的快感就越强。因为他的借口越多,就说明他越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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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关于些事的几点想法 回复  
帅哥
不可饶恕
如果这种人还不判死刑?怎么对的起死者的亡灵?谁家没有女性?女性的善良使她们最容易受骗。哪个老师没有去过学生的家?难道去学生家还需要存什么戒心吗?每个年轻的女老师在刚走上工作岗位时,都把自己的学生当做自己的弟弟妹妹,爱护痛惜,难道不对吗?一个把自己的老师刺得喉咙喷血,遍身是殷红鲜血,并趁她奄奄一息时强暴的人,有人还认为这不算心理变态??还有人觉得这是爱情????不知这种人比这个学生的心理更变态呢?还是稍微逊色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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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关于些事的几点想法 回复  
帅哥
不可饶恕
看了你的一翻留言,你太缺水准。
  一、你对此案案情太不了解,三月四日此案已开庭审理,犯罪分子犯的是不可饶恕的死罪,他的所作所为与恶魔有什么区别!
  二、你即上网就完全应该了解被害人作为一名教师崇敬师德的优秀品质的高崇,应该敬佩她,因为她善待的是她的每一位学生,不仅仅是敖力。你难道看不出她的学生是多么的爱戴她,怀念她吗,这都是老师的错吗?
  三、骂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怀念灿昱”网页上一直没有出现什么人有很严重的人生攻击,只是有些人出于对犯罪分子愤恨而把凶手称为“人渣”“恶魔”之类罢了。难道杀人凶手敖力不是“人渣”“恶魔”吗?凡有品行的人是不会随便骂人的,因为只求事实真相声讨犯罪,其它都不重要。
  四、许多人都相信法律,现全国舆论都在关注此案,许多网络报纸都在关注报导此案的真实情况,相信你已会了解更多,到时不知你又是一番什么感受?你还会借“局外人”之名表现你的与众不同吗?谁不是父母所生,谁没有亲人姐妹,在邪恶猖獗并伤害到自己身上时,也是此番感受吗?


[ 此留言被 不可饶恕 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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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关于些事的几点想法 回复  
帅哥
张小驹
没有人想骂人,这里不是哗众取宠的论坛,这里是为了纪念灿昱而建,灿昱自己也绝不愿看到污言秽语在这里横行。您挥洒的文字的确让我敬佩您的超人的理性,也让我惊讶您面对凄惨的逝者和悲痛中的生者的轻松和冷漠。失去爱人的悲痛和对凶手的恨已无暇让我多顾及您的言论,只是希望您冷冷的理性可以在狡诈的恶魔面前真正的保护您的爱人和亲人;也希望若悲剧不幸降临到您的命运,您的那份冷漠的轻松可以给你些许解脱。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5-03-06 13:20:18 ] 编辑 管理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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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关于些事的几点想法 回复  
帅哥
这次得匿名
to不可饶恕:
re1、我知道开庭了,但不是还没有叛决吗?
re2、上网和了解有什么关系?在这个社会,相信舆论宣传的人都去610办公室做公务员了。何况我没有质疑她的人品,我是以事论事,她固然有“错”,麻烦你仔细看一下我昨天留言的第二条。
re3、凶手的确很没人性,这点说得对,我鄙视凶手,同情死者。
re4、我不是在表现啊,我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难道我发表自己的意见也错了吗?当然我的语言可以有些“风凉”,因为死者不是我的亲属,我很同情她亲属的悲痛心情,但我真的无法做到悲痛,我没必要演戏给别人看,我讲的都是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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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小驹:
对不起,我为我过于冷漠的语言道歉。我原以为这里是个留言本,刚才证实了一下,我有点唐突了,这里是她的纪念馆是吧。不好意思,我没有看清主题,瞎发表了一堆意见。请把我的留言都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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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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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关于些事的几点想法 回复  
帅哥
气愤不过的旁观者
看了这篇东西,本来想大骂的,不过看了最后一条楼主的留言,楼主已经有悔意了.
就不骂了.
不过版主,你认为这样的帖子留在纪念陆老师的地方合适吗?
楼主自己也认识到言语过分,自己要求删除.
所以,不删除,是版主的失职!!!!!
返回列表 [ 发表时间:2005-03-10 3:07:29 ] 编辑 管理 IP:☆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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