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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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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dd
凶手应该严惩,尽快枪毙!不能因为懂得法律知识,残忍杀人后,去自首,想求得轻判。懂法犯法,最佳一等!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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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5-02-03 17:10:38 ]
Re: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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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
可爱的小陆天使,请允许我这样的称呼你,虽然我们素未平生!
和你一样我们都是曾经在涉外生活过的,不同的是你是老师,我是那里毕业的学生,尽管你从来也没有教过我,但是得知你的不幸我还是伤心的落泪了!我为涉外有你这样一位老师而感到骄傲,同时也为涉外出了那位杀人凶手而觉得可耻!
愿远在天堂的你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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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5-02-03 23: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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